2021年1月,70大中城市中有53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2020年12月为42城。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指出,1月份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较上月有所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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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1月房价上涨加速,2月份房地产调控明显井喷。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单月房地产调控次数高达45次,超过了1月份的42次,2月底累计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高达87次。3月1日-3日,仅3天,全国各地发布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就超过10次,年内累计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已经高达97次。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无锡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情况时说,城市政府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倪虹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作为2021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再次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码住房限售

3月3日,杭州和上海先后宣布加强楼市调控。3日上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称,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通知明确 ,参与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3日晚间,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该通知还指出,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北京、深圳、东莞等地也从多方面遏制炒房。2月3日下午,针对网络上出现的“唱涨”言论,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集中约谈部分网络自媒体负责人和网络大V。三部门强调,自媒体在推出涉及房地产市场文章时,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做到“四不得”:不得背离“房住不炒”定位;不得渲染个别成交案例、局部区域价格波动来炒作市场行情;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制造购房恐慌情绪;不得臆测房地产政策走向和趋势。

2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给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了一份《关于居民家庭住房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复函明确,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深圳自1月下旬以来,先后规定了“家庭购买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备购房资格成员名下”“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等。

2月27日,东莞发文称,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称,从调控政策内容看,本轮多城市升级调控,有利于抑制当下热点城市虚火,避免市场短期失控,但后续还要针对资金无序进入房地产进行约束,否则调控政策的力度可能会被稀释。住建部主导的调控也可能继续扩大城市数量,预计3月份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望继续升级。

关注二手房

除了加码限售,二手房市场也成为了各地的关注重点。3月2日,无锡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提出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规范二手房信息发布行为,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东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也提到,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二手房价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3月3日,杭州发布的调控措施明确,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各网络平台账号及网络群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

此前2月8日,深圳推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市场效果立竿见影。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2月22日至28日)深圳二手房网签834套(含自助网签),环比上升130.4%,但上周正值春节假期后期,而且上周的日均网签量呈现递减态势。通过对比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新政前约2500套的周度网签数据,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新政后的单周网签量下降近七成。3月份第一周的二手房网签量能否守住800套大关,成为观察未来二手房市场走势的关键窗口期。